深圳艺术学校2019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12-14点击数:15816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深圳艺术学校就2019劳务派遣服务项目进行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方前来投标。投标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艺术学校2019劳务派遣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szysxx2018018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

(一)项目概况

本校因教学需要,根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对后勤服务、学生食堂、教务管理等人员进行劳务派遣,因管理需要,现邀请具有劳务派遣服务范围的管理公司,派遗相关岗位人员并对其进行统一管理,包括岗位人员调配、员工劳务合同签署等相应管理义务。

(二)项目管理要求

1、中标公司派来工作人员应身体健康,具有良好的纪律性和责任心,思想品德好,业务过硬,无违纪违法记录,具有相应岗位所要求的工作能力和素质要求。派遣人员与学校只存在工作管理关系,不存在劳动法律关系。在学校工作期间发生的一切劳动风险由中标公司承担,与学校无关;如出现劳务纠纷及经济补偿由中标单位负责解决。因中标单位自身原因引发管理或劳务纠纷的,由中标单位承担由此引发的全部责任。

2、所派遣工作人员与中标公司签有劳务用工合同,合同同时备份学校。

3、为确保相关人员的基本素质和稳定性,中标单位派驻的工作人员以学校推荐人员优先为原则,学校未推荐的,中标方有责任按学校要求提供人员,最终以学校面试确定。对原有派遣人员,中标公司应承诺给予优先留用。

4、所有派遣人员需进行岗前培训并由学校面试通过后方可上岗。

5、所有派遣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必须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调度,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特定的情况下,不计报酬服从学校安排,对不合格的人员,学校有权要求调换不适合相关工作的派遣人员,中标公司应在7个工作日内更换,保证学校的正常工作。对有相关工作岗位经验的人员优先录用。

6、中标单位须按照学校的要求,及时更换不能胜任工作的临聘人员;负责处理合同服务期内所有劳务纠纷和调解管理纠纷;落实学校根据规章制度和工作需要提出的其他管理要求。

7、中标方有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工伤险的义务。如中标方未依法为其缴纳工伤保险,当劳务派遣员工在聘用期内,发生经鉴定确认工伤的,中标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8、本项目的中标价,在本项目服务时间内不作增加或调整。报价人应充分考虑政策变动等因素作出合理报价。

9、临聘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学校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中标单位:

1) 不符合学校工作要求的;

2) 严重违反采购单位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

3)严重工作失职,营私舞弊,给学校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需求书中未尽事宜,经学校和中标方协商后,由合同约定。

四、报价说明

1、劳务派遣服务项目总金额3448838.11元(包含人员费用、管理服务费用(含税金、风险金))。

2、投标报价仅就管理服务费进行报价,投标报价不得超过148989.8元。

3、该项目费用主要分为劳务派遣人员费用、管理服务费(含税金、风险金)。劳务派遣人员费用根据采购单位实际用人情况增减,出现人员费用结余的情况,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的所有权归属招标单位。

4、人员费用部分报价要求:

要求管理公司对岗位人员的工资及福利等要确保到位,以保证人员流动性在一定比率内。

1)人员费用部分为中标单位代收代付费用。人员费用按不同岗位人员数量要求计算,因每月的用工成本并不固定,出于高效利用财政资金考虑,投标单位中标后,采购单位还要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定,对本项目的执行情况实时监控,人员费用需严格按照派遣员工实际到岗情况及工作量计发费用,不至于造成财政经费的损失。

2)人员费用部分至少应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工资(含员工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社会保险费用(单位缴交部分)、住房公积金(单位缴交部分)、过节费、法定节假日加班费、高温补贴等。

3)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应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要求(含员工个人所得税、个人缴交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部分);

4)中标单位必须根据有关社保规定,为全体劳务派遣人员足额购买社会保险,按深户标准计算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养老、工伤、综合医疗、生育、失业等五险)及住房公积金;

5)遇最低工资调整,或政策强制性购买的保险或公积金、企业年金等均包含在人员费用中。

6)投标人认为需要支出的其它费用(如优秀员工奖励、福利、奖励、住宿、餐饮费用。)

7)中标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派遣人员人工费用。

5、管理服务费包括:

1)企业承担的社会义务:按《深圳市残疾人就业保障征收实施办法》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2)公司管理费用:含管理人员的工资、办公场所的租赁及水电费、办公设施的折旧费、办公消费品费用等;

3)支付对被聘用于提供购买服务或劳务派遣的人员的相关费用,包括招聘成本、培训费用、商业保险费、精神文明建设费等,以及与派遣人员之间因劳务纠纷所产生的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

4)风险费用:包含因政策调整原因造成采购单位不再进行下一轮招标的;劳务派遣公司在本项目下一轮招标中未能中标的;

5)合理的利润;

6)中标单位因自身业务需求聘用人员所发生的费用应列作管理服务费。

6、中标单位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时间和学校核准的发放标准,向全体派遣人员按时发放工资和其他薪酬。非经学校书面通知,不得扣发派遣人员工资和其他薪酬,不得缩减或变更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缴付金额和险种。

7、报价注意事项:

1)不得在人员费用部分、管理服务费(含税金)部分之外另列分项报价;

2)管理服务费不超过项目总价的4.32%

不满足以上2项中的任何1项都将按符合性检查要求作废标处理。

五、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单位须具备人力资源部门颁发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且必须具备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2018-2020年度劳务派遣服务预选供应商资格;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上三项内容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以上必备条件要求和提供相关佐料证明。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中标单位严禁分包和转包。

六、商务要求

1、支付方式:

1)按季由采购单位支付给中标单位。由于财政经费拨付不及时,可能会造成中标单位垫付人员费用、管理费(含税金)等款项的事项,中标单位需无偿代为支付。一旦资金拔付到采购单位账户,按合同约定及规定程序支付相应款项。

2)劳务费(扣除管理费后的净价)会随用人单位人事变动而增减,年未可能会出现超支或结余的情况,出现人员费用超支情况先用上年结余弥补,不足部分按财政规定方法方式弥补。出现人员费用结余的情况,结转下年继续使用,资金的所有权归属招标单位,当双方解除合同时,历年结余必须归还招标单位,由招标单按财政政策依法处置。

2、工作任务:按采购单位工作需求分配工作任务。

3、工作时间:全体派遣人员工作时间由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做具体安排。

4、服务期限:一年,服务时间从201911日至20191231日止。

七、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前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八、投标报名时间、方式及报名所需资料:

1、报名时间及地址:符合资格的投标公司在201812201700前持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若是委托代理人参加报名则须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或扫描件)文件并和投标文件到达深圳艺术学校南山校区综合楼319办公室报名。

2、投标文件内容:

1) 资质证明:法人代表人证明及企业相关资质证明;《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备案凭证》;(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详细格式见附件1

3)投标函;(详细格式见附件2

4)报价部分:不得超过报价范围;(详细格式见附件3

5)项目管理实施方案:提供全面、内容详尽、具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含服务内容、人员招聘、培训、管理方案等。

6)应急方案:提供突发事件应急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具有处理公办学校劳务派遣项目意外事故能力;(提供处理意外事件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经出具单位盖章,原件备查)

7)劳动争议处理方案:劳动争议处理方案全面、合理、可行;具有处理公办学校劳务派遣项目劳动争议能力;(提供处理劳动争议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并经出具单位盖章,原件备查)

8)其它平台系统情况:是否具有劳务派遣服务管理软件系统情况。(提供系统开发或购买的合同、发票及系统的截屏、客户使用证明材料盖公章)

9)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认证情况: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必须包括劳务派遣、人才培训、人才测评等;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10)履约评价情况:近三年内(2015-2018年),根据政府采购中心项目履约评价情况(以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关于给予供应商履约评价差的函》的落款日期为准);(提供履约评价证明材料,同一个单位只计一份)

11)所有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密封盖章。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20170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投标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十、开标时间:2018年 1221930分(北京时间)。

十一、开标地点:深圳艺术学校南山校区综合楼220会议室。

采购单位:深圳艺术学校

联 系 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83265494

 

附件1:投标文件签署授权委托书

附件2:投标函

附件3:报价表

附件4: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艺术学校 

2018年 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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