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考试要求:
(1)考生请务必带齐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带齐考试用的黑色签字笔、2B铅笔、尺规橡皮等考试用品,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不得带入考室,考生书包及所有书本材料一律放在候考区或者考室门口指定的位置。进入考室后请考生遵循监考教师的指引按照考场内安排的指定座位坐好。请考生将有关证件放置在课桌左上角以备监考教师检查。
(2)考生在开考前15分钟进入考室。监考教师提前5分钟发答题卡和试卷。考试开始后15分钟学生禁止进入考室,考试结束前10分钟学生方可交卷。考试开始后监考教师将逐个检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考生必须在试卷袋上签名。
(3)监考教师在考试结束前15分钟提醒考生时间。考生交卷后不得在走廊逗留交谈,请到候考区等候下一场考试。
5、考场纪律:
(1)我校招生考试为深圳市自主招生考试的组成部分,任何的舞弊行为都将按照深圳市有关考试违规的相关规定给予成绩作废和取消考试资格等处理。
(2)考生不准携带手机进入考场。如已带进考室必须关机后交给监考老师,如发现手机带在身边无论是否使用都将视为考试违纪,该科考试成绩为零。
(3)考试过程中,学生不得擅自离开考场。交卷离场后不得再进入考场,不准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违反者经告知后不改以违反考试纪律处理。
(4)考试结束后应立即停笔,听从监考老师的安排,将试卷平放在课桌上,交卷有序离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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